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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化妆品洁净生产区的几项要求

更新时间:2020-02-12点击次数:713

太原化妆品洁净生产区的几项要求

  1. 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终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现终灭菌,但灭菌后无菌操作的工艺,应在洁净生产区内进行。
  2. 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生产区,应包括包装前的存放、处理场所,不能终灭菌的原料前处理、产品封罐、成型场所,产品终灭菌后的暴露环境,内包装材料准备区域和内包装间和检验室等。
  3. 洁净生产区应生产流程及相应洁净用房等级要求合理布局。生产线布局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不连续。
  4. 生产区内相互lian系的不同车间之间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,必要时应有缓冲室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,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。
  5. 原料前处理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洁净区域。
  6. 生产车间内划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作为物料、中间产品、待验品和成品的暂存区,并应严防交叉、混淆和污染。
  7. 检验室宜独立设置,对其排气和排水应有妥善处理措施。对产品的检验过程有空气洁净要求的,应设洁净工作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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